1、拘留后,一般在三日、七日或者一个月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否批准逮捕,由检察院进行决定。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相关决定。证据不足需要逮捕的,通常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