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但实际赔偿往往都会高于40.5万元。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2、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3、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