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同居关系时一般是不能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保护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2、只有在双方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时,一方存在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3、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隐私权,财产权等,当然可以向对方要求索赔的,只不过此时的“索赔”并不同于上述的因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对方给予的赔偿。
法律问题2023-10-25 10:05:44橙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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