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寻衅滋事一般是刑事拘留十四天,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但是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天还没有被释放的,那么有可能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决定批捕了。在批捕之后,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审理后会予以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