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离婚诉讼。
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3、男方不得提离婚诉讼。但女方可以提,而且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时,也不受此限。根据司法实践,确有必要受理主要是指在法定期间。
4、双方确实存在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理由,如一方可能危及他方生命或者女方怀孕是由于与第三人通奸所致等。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矛盾激化出现意外,可以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