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交警进行处理。
3.符合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用代位追偿的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车主如果采取这样的做法,则会留下一次理赔记录,下一投保周期的保费会有所提高。
4.也可以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索赔。
5、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