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条件的单身人士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其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