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后才可去外地。且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问题2023-09-08 18:06:06橙橘网
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刑事刑罚内容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