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逻辑学中“周延”是指判断本身直接或间接地对其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作了表述的,就称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反之不周延。
2、词项的周延性是指对直言命题的主项或谓项的外延的断定情况。在一个直言命题中,如果断定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我们就说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反之则不周延。
3、比如:凡奇数都是整数。这个判断对它的主项奇数”的全部外延(即所有的对象)作了判断(凡”即所有”之意),那么它的主项奇数”是周延的。而这个判断对它的谓项整数”的全部外延没有做出判定,既没有说整数”的全部是什么,也没有说整数”的全部不是什么,我们就说它的谓项整数”是不周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