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犯人在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下,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同样的,也规定了一些情形不能暂予监外执行。那么,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暂予监外执行呢?下文将为您展开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二、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本文就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作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应注意的是,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网站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