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医疗诉讼的时效(输血医疗纠纷)

法律常识2023-09-23 12:05:28佚名

输血医疗诉讼的时效(输血医疗纠纷)

现在我国有许多献血中心,呼吁健康的人无偿献血。我国的医院里面如果发生了输血医疗纠纷,对于输血医疗诉讼的时效是怎样的?我国《民法通则》对于这方面是怎样来说明的?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如何确定输血医疗诉讼时效

输血医疗纠纷案件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种类之一,其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即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输血医疗纠纷中,由于错综复杂的病发现象和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实际能力所受的影响,当事人往往在许多年后才提起诉讼。如某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数年后才得知患病,但并未提起诉讼。家属在其死亡后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从原告确认感染艾滋病时计算诉讼时效,则患者家属已丧失了胜诉权;如果从患者死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则其家属尚有权获得民事赔偿。

从充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原告的诉讼时效期间标准不宜掌握过死。因为原告虽知患病,但其可能无法得知致病原因和侵权人是谁,这可能妨碍其正常行使诉讼权利,而且患者患病时,侵权人损害的是其健康权,患者死亡后,侵害的是其生命权,二种权利并不完全一致。故患者家属在其死亡后才提出赔偿请求,应从生命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通过以上与小编一起阅读了有关输血医疗的诉讼时效方面的资料,我们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医疗诉讼这方面的资料,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本文标签: 输血医疗诉讼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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