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中是被另外规定的,那么外资公司的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申报程序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提出申请报告——关于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书面答复(管委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报送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外资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关于章程、可行性报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管委会)——领取企业代码(技术监督局)——领取批准证书 (管委会)——领取营业执照(工商局)
二、申报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一式二份);
4、外资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一式二份);
5、外国投资者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四份)、资信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
6、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二份);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报送其签订的合同副本)
备注
1、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应为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的利润,并出具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及财税部门的确认意见;
2、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需报送该项目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
3、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及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特殊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