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的居住环境也被各种污染所伤害,当然,还有对人体的伤害更为严重。小编为大家就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构成整理出以下这篇文章,以供大家参考。
一、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情形。关于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致他人以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
二、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污染环境致人损害虽实行无过错责任,但这只是一般情形,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也有例外规定,如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2条规定:“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构成包括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了污染环境的实施,污染行为与人身损害有因果联系。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提示大家如果遇到有污染环境的行为致人伤害的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长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