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烂尾起诉开发商管用吗
出现烂尾楼的情况起诉开发商是有用的。开发商不按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购房者在起诉的时候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了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以及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证据。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首先是看双方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话,那么可以参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期限,同地区,同类型房屋的租金的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房遇到烂尾楼,如何通过法律维权?
1、解除合同,这种做法风险比较大。因为开发商逾期未交付房屋、楼盘烂尾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因,购房者很容易打赢官司,但很可能执行不到案款。大家想,这时开发商都里凉了,哪还有钱可以供执行。最重要的是,合同解除后,那么购房者就有消费者变为普通债权人。如果开发商破产,拍卖楼盘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所购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建设施工方>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由此可见,合同解除后,作为普通债权人的原消费者已经由优先转化为劣后的位置了。
2、通过政府维权。
3、自行筹资建设。消费者不是专业施工方,房屋存在质量风险。即使质量没有问题,能够自住,可能无法等到政府的认可及发放产权证,存在一定的风险。
4、消费者集体通过司法维权,申请开发商破产。任由烂尾的楼盘在风吹雨打也不是办法,只能主动刺破烂局,挽回经济损失。
(1)能够进行破产重整,消费者垫资,通过政府或其他第三方监管,开发商顺利将房屋建好,通过竣工验收等。消费者虽然付出时间和金钱,但最终拿到了房屋,结局还算美好。
(2)开发商烂泥扶不上墙,是个无底洞,窟窿太大,补不了了,只能破产清算。正如上文所说,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所购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具有优先受偿权,消费者通过楼盘的拍卖还能换回部分经济损失。
作为消费者而言,在烂尾楼出现时购房者总是不免处于弱势地位。与其出事后费时费力维权,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动权,对开发商做一个全面的了解。买品牌商品房总归保障更大!通常情况下,规模大、资金雄厚、知名度高的品牌大开发商也会相对靠谱一点,如果你对期房不放心,买现房不失为一个最保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