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通常发生在民工身上,通常都是因为发包方或者承包方不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额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数额。此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帮忙讨薪,但需要写一份讨薪申请书。那么这个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讨薪申请书该怎么写
讨薪申请(范本参考)
本人在 施工现场: 公共部位油漆施工,承包人: ,油漆施工人: ,施工面积: 平方,单价 元/平方,总价: 元,生活费已支付 元,剩余: 元,至今未付,多次讨要未果,特恳请劳动监察部门给予帮助,讨回我的血汗钱。
申请人:
2020/8/6
二、法律支招农民工该怎样讨薪
1、支付令:
支付令最大的特点在于便捷、快速。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十五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十五日内提出异议或者清偿债务。被申请人在十五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撤销权: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
3、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在案件审结前,拿回工资。
4、财产保全:
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会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种种手段来隐匿财产,以此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劳动者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
为此,法律专门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拖,《民事诉讼法》第93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在起诉前可向本院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讨薪申请书的内容,有需要的话,各位可以参考着来书写。至于讨薪的方法,在此小编需要提醒各位,千万不能通过暴力方式进行,否则的话不仅不能讨到薪水,还有可能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