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生产劣药罪是结果犯)

法律常识2023-07-16 12:03:05橙橘网

生产劣药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生产劣药罪是结果犯)

一、生产劣药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1、自然人犯此罪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四)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生产销售劣药罪在主观方面指的是故意行为,如果是过失行为,不会构成此罪,主体指的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指的是生产或者是销售劣药,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客体方面指的是复杂客体。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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