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签立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益均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某些特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也不必承担原本的法律后果,这些事故就是所谓的“不可抗力”事故。那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到底有哪些法律后果?又有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故呢?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又有哪些法律后果?
1、解除合同。当卖方执行合同的基础因不可抗力事件已不复存在时,在这种情形下,遇到事故故的一方是可以援引不可
抗力来免除执行合同义务的。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货源难以再获得。
2、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只是部分的或者暂时的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可以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按照通说,典型的不可抗力主要有以下两类: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我国立法和学术界认同的最典型的不可抗力现象,具体包括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等。但需注意,并非一切自然灾害都能作为不可抗力而成为免责理由,一些轻微的、并未给当事人的义务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不构成不可抗力。
2、社会异常事件。社会异常事件既不是自然灾害,亦非政府行为,而是社会中团体政治行为引致的事件,如战争、武斗冲突、罢工、劳动力缺乏、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对发动者或制造者而言是能预见与避免的,而对私法行为的当事人而言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
综上所述,在当事人解除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履行某些义务,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时通知对方等。因此,当事人还应该更深入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以能够更好、更顺利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以上就是本次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