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相关概念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各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他们为了行使其权利,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有一批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训练有素、有才干、有事业心的人来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就是这种需要的产物。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
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三、董事会职权限制
(1)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2)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
(3)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 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 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选董事会。
经过上面的一系列讲解,主要包括董事会的概念、职责和权限。为你详细的介绍董事会的审批流程以及执行过程,由此了解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以及权力分布,执行决策的时候相关事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如上所诉,可做详细参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