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邮寄送达日期)

法律常识2023-11-20 09:03:03佚名

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邮寄送达日期)

一、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具体邮寄送达生效时间的分类

直接送达的,为当场送达的时间。邮寄送达的,为签收邮件的时间。留置送达的,为留置在受送达人住处的时间。转交送达的,为转交单位反馈的时间。公告送达的,为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之日。另外,

法院的送达期间及程序没有符合法律规定,但你可以在2年内进行申诉,申请再审。

申诉是否受理,那要看你是否有理由让法院接收。

从实践来看,对方起诉你,是否原告不知道你的具体地址而无法送达?如果不是,你申诉的理由就比较充分,再加上别的理由,就可以申请再审

三、公共送达生效时间

公告送达是要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自登报之日起,计算60日,视为送达。送达后,计算15天的上诉期限,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例如:被告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工程款x元),则应再计算履行义务的时间。

综上,生效时间至少=60天+15天+履行义务的时间

若无履行义务的时间,则至少是75天。

最后,在这个光速发展的科技社会之中,在生活中被大家广泛应用的邮寄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我们去了解,大家在生活中也要多留意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希望通过法律小编今天的讲解,可以在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方面帮到大家,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黄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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