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想要结婚的,首先需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除此之外,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男女结婚的情况。那究竟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结婚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允许结婚。此外,违法法定结婚年龄的,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另外,针对胁迫婚姻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通常想要结婚的男女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或者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那么一般及时不允许结婚的。当然,如果是一方已经结婚了,此时也是不允许结婚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重婚犯罪。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浙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