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一方或双方的不小心造成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判定的,交警会依据法律程序对事故造成划分责任并给出书面的才料形成事故责任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吗?只有双方签字才能有效吗?这份责任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包含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复核申请
事故认定书收到签字是代表收到事故认定书的意思,并不代表认可。事故认定书可以有多种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如果拒绝签收,送达警察可以注明拒绝签收的,也视为已经送达,而且拒绝签收,不能有针对性研究事故认定书上认定的事实,提出异议,同时也意味着对认定书不认同,交警队将会不予调解。如果认为认定书有与事实有出入或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一次,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同时请求法院不采信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所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吗?回答也并不是确定的。但是在你收到这份责任认定书时,无论你签不签字,那份责任人认定书都是存在的,都是有效的。只是如果你对责任认定方面存在异议的话,你可以通过有效途径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复核,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锦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