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五险一金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它是我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企业、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也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在关心用人单位是否有五险一金的同时,也想知道五险一金按什么比例交。为你作如下介绍。
一、五险一金按什么比例交?
1、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6%),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按职工不同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职工本人缴纳的2%;二是单位缴费中划入的部分,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从单位缴费中按本人工资额1%划入,45周岁以上的按1.5%划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4.2%划入。
2、养老保险: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缴纳比例1%,由公司全额缴纳。
4、失业保险:缴费比例3%,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缴纳比例1%,由公司全额缴纳。
6、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以上是小编为你介绍的“ 五险一金按什么比例交 ?”,你是否清楚了解呢。小编为你总结至此,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可能会因为当地一些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缴纳的比例也会不同。五险一金的缴纳费用一部分是由自己承担,另一部分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这样就构成了整个的五险一金保障系统。涉及到其他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