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法律常识2023-06-11 09:02:48橙橘网

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一、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犯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外,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是指以进行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组织、领导恐怖组织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对于参加恐怖组织罪而言,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恐怖组织而自愿参加,方可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不明真相、受骗上当而参加恐怖组织,一经发觉就表示并实际上与其脱离关系的人,则不能认定其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最初因受骗而参加恐怖组织,后来明知恐怖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甚至积极进行恐怖活动的,则当然构成本罪。

二、组织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以实施杀人、爆炸、 绑架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者,便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比如既组织又领 导恐怖组织的,也只成立本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即行为人以长期实行某种或某几种恐怖犯罪活动为目的,明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是危害公共 安全的犯罪行为,却仍然故意组织、领导,或者明知是恐怖组织而积极参加或参加。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罪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有的是为了图财贪利,还有的是人格变态等。无论犯罪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认定为组织恐怖组织罪有三种处罚意见,组织恐怖组织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这项罪名的犯罪动机有很多,可以是人格变态,也可以是图财害命。确定组织恐怖组织罪的行为人之后,需要由检察院出具逮捕证,由公安机构派专人负责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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