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法律中规定的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呢?同时如果受到侵权,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救济
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专用权侵权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对社会经济秩序也有一定的损害,因此权利人要积极追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主要有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商标权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中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