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双倍工资的日期)

法律常识2023-09-23 18:06:00未知

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双倍工资的日期)

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

相信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过双倍工资,甚至还有人实际获得过双倍工资。大家在计算双倍工资的时候,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而又是截止什么时间的呢?关于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那么双倍工资应如何支付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要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了。所以,支付双倍工资的开始时间应当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次日开始计算。

那么,双倍工资计算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呢?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超过一年的话,双方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止,也就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后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合同,则从第二个月起至签订之日之间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实践中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形,就是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后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签在一个月之内,也就是所谓的倒签合同。如果出现这种倒签的情形,律师认为,如果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劳动合同是倒签的,那么仍然可以按照实际情形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合同是倒签的,则视为双方在一个月内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有一点需要各位注意,双倍工资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是对于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措施。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利用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淡薄,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惑,或者正处于类似纠纷中,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劳动法律师,请他为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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