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二、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主要有三种情形: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和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行为必须要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不仅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触犯刑法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严重有损道德声誉的行为。如果赠与人对损害没有过错,实属意外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扶养义务不仅指法定义务还包括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否则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受赠人在没有扶养能力的情况下导致不能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就不能撤销赠与。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对所附义务,受赠人须按照约定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仅负有履行赠与的义务,而且要在合同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由于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导致赠与人当初设定义务的目的不能实现程度时,赠与人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可以提出撤销赠与。但也并不是意味着只要受赠人有轻微违约的情形时就可撤销赠与。
以上便是对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的解答,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合同,赠送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增加一定的条件来约束受赠人在接受赠送财产的时候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受赠人存在违约以及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渭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