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履职不当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赔偿额度要合理。
1、员工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员工违反了岗位的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如果员工存在的一般过失则属于劳动过程中正常的劳动风险,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员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本身应当内容合法。还要综合考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技能培训、管理上是否存在缺失等。
2、企业存在直接的经济损失,不包含具有不确定性的预期利益。
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实际损失是指员工过错行为已经给企业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因设备材料被毁损;必然损失是指企业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
3、员工的主观过错行为与经济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员工的过错行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直接经济损失的后果并非员工的过错行为所引起,而是由其他因素导致的,员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认定因果关系的时候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介入因素,如企业的操作规程是否合理,损失产生后企业有没有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减少或者挽回损失等。
4、员工的赔偿额度应当要合理。赔偿额度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如员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的损失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按月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规定,因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产生的责任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那么就会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