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是其中的一种情形,对于债权转让,法律的限制性规定相对较少。实践中,还是会出现债权转让纠纷,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就需要清楚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即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对于债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还是需要按照这样的一般原则进行操作。但是实践中,如果遇到管辖确定的特殊原则还是需要遵守特殊原则的规定。对于债权转让的条件以及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