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的生活中,我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交通事故了。在交通中,随时一个不小心,失去的就可能是好几条生命。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应该告谁呢?我想这是每个受害者都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就将在本文中告诉大家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该告谁。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告谁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责任人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交通事故中的被告人。而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当所有人和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根据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原则确定赔偿义务人。
1、机动车送维修、保管期间,因修理人、保管人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修理人、保管人承担责任。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由擅自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
(1)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2)盗抢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3、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4、出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质权人承担责任。
5、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6、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包人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发包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7、挂靠经营的,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8、套牌车,非车主允许套牌的情况下,有肇事者承担责任。
9、出卖的报废车辆拼装车辆,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好意同乘,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驾驶人为无过错责任。
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告谁的内容,相信大家看过介绍后也都有所了解了吧,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当然,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随时向网站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