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法律常识2023-11-04 09:01:48未知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身边经常有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要害怕积极报警配合处理也是不会有什么处罚的,很多人对交通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有疑问,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不用销案。赔付完伤者的损失以后,这次交通事故就了结了。赔付完成之后,你可以凭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到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销后就没事了。不会有任何影响, 也 不会影响你以后车子的年检,但交通事故多了,保险费用会提高。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1、固定现场证据:

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2)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当场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可以口头申请),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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