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有动产抵押登记和不动产抵押登记之分。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相关的登记部门会根据动产和不动产要求提供不一样的材料和相关证件。在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一般产生对抗效力。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动产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知识延伸:
动产抵押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动产抵押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债权概况,抵押物概况。
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抵押合同、《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一式四份);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抵押登记在实践中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为了更好的实现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关于动产和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相关问题,比如,抵押登记的效力认定问题等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