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几个字的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权利,因此,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则必须是国家的行政机关。那么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让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
综合《行政许可法》14--17条规定: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在咱们的法律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只有这些行政机关有权设立行政许可。当然,行政许可的设定在满足设定主体的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设定原则,只有这样的行政许可才是合法合规的。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延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