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民法典》
(二)主办科室:地籍利用科
(三)会办科室:无
(四)申报资料:
1、抵押双方申请书各1份;
2、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各1份;
3、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4、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5、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1份,土地估价技术报告1份;
7、抵押宗地征地费、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款证明1份;
8、抵押宗地内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及承诺书各1份;
9、抵押合同原件1份;
10、借款合同原件1份;
11、抵押宗地图、坐标表原件各1份。
(五)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分局地籍利用科受理——权属调查——分局审核——市局会签——缴纳登记费——分局地籍利用科——领他项权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约0.08元/平方米
(八)受理地点:分局地籍利用科。
二、什么是土地抵押登记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