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可以就离婚这个法律事实办理公证, 公证可以为日后减少一些麻烦。这个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同时还需要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离婚公证的程序。
一、办理离婚公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及复印件
注:上述类别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只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受理时公证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出补充材料。
二、办理离婚公证的程序:
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是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应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应有委托代理书。但办理委托、收养子女、遗嘱等,不能委托别人,必须亲自办理。
1、申请人如实填写领取的公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及复印件;
2、公证员接待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3、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制作谈话笔录,并拟定公证书稿;
4、收费部门收取公证费用;
5、审批公证事项;
6、制作公证文书;
7、申请人领取公证书。
是否必须办理离婚公证,法律上并没有强行规定,所以全凭当事人的意愿。其实,实践中需要用到离婚公证的地方并不多,所以也没多大必要办理公证。如果有需要办理的话,可以参考小编带来的内容进行了解。更多离婚公证方面的知识,欢迎到网站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