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刑法修正案九中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今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已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了。那么新修改的法律当中,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刑法修正案(九) 十五、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刑法修正案九尚未出台之前,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的,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那么一般都会免于刑事处罚,而现在则是从轻处罚。更多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