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保全中,我们知道存在两项重要的权利。一个是抗辩权,一个是撤销权。对于抗辩权是次债务人可以行使的一项权利。在具体的案件中,次债务人行使抗辩权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规定。
次债务人的抗辩权怎么行使?
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
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对于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在具体的行使的时候,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和方式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次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遇到一些阻碍,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