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常识2023-09-14 18:06:58佚名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有权利进行解除,但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解除,否则的话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可知,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是比较广的,并不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严苛。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话,那么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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