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我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六个,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以上就是我们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所做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既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另外,劳动合同终止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这分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您对劳动合同这类问题还有不清楚的,您可以及时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专业地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