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可能不是很了解,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限制,以免遭到损失,该行为具有强制性。那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下面小编从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以及程序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3.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4.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包括财产保全的条件以及程序,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关于财产保全的更多知识,可以到网站咨询。如有遇到此类纠纷的,也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