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可行吗
因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是可行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下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二、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显示公平的前提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供该部门审核。公司的股东去世之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此时需要办理股权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