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标准又叫做立案标准,每一个刑事犯罪都有对应的追诉标准。只要一个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立案侦查,然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的相关内容吧。
一、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非法拘禁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只要一个行为符合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况之一的,那么就可以对行为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的,则还会从重处罚。小编为你整理本篇文章,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