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手段有土地、房产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收益权质押反担保、车辆抵押反担保、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等,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