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常识2023-06-27 18:02:31橙橘网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一、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一)案件来源不同。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在自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和解、调解、撤回自诉等制度。

(三)举证责任不同。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二、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自诉案件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自诉案件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撤诉的必须是原告,包括原告特别授权的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2、撤诉申请必须是自愿并明确提出。

3、申请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撤销申请的提出必须是在判决裁定宣判前提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的自诉案件比较少,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是由检察院公诉的,像侵占罪,侮辱、诽谤罪等情节较轻的案件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法院受理后,被告方和自诉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只要自诉人撤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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