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项最基本的请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对夫妻共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可能因为住房补贴的分割问题发生争议,那么,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以下是对此做的相关分析。
一、住房补贴是什么
首先,发放住房补助金是国家在房改过程中出台的一项政策,目的是通过补助帮助个人积累购买住房的款额。正如你所说,单位每月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量的钱,国家再补助数额相等的钱,两笔加在一起,由单位统一存入国家银行,待职工购置房产时一并支取。由于补助金额是根据被补助人的工龄和工资基数以及其他条件综合计算出来的,所以不同的人得到的补助金额是不一样的。由于这项补贴金是补助职工购房之用,又有二分之一是直接从工资中扣出,所以将其视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
二、住房补贴使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就各自的住房补助金归属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的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助金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依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夫妻结婚前应得到的个人住房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对“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对住房补贴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相关的问题想要了解,可以咨询湖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