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欠下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债务怎么清偿呢?离婚债务清偿办法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由小编整理的内容了解。
【网友咨询】
律师你好,请问离婚债务清偿办法是什么?
【律师讲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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