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二、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所以,合同在某些具体的条件下可以发生变更,在市场上制定的合同,遵从诚实信用原则。在特定的某些情境下,即使当事人不可避免地发生某些违约的行为所导致的效力可能使得合同变更,比如不可抗力。当然,这些仅仅只是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一些比较常见的情况。若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的内容,您可以联系我们的网站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