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该受到劳动安全的保护,但是有的单位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安全制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两个的问题:劳动安全如何保障、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
一、劳动安全如何保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二、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
法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止从事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劳动安全如何保障、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希望这些能够在您的工作过程中有所帮助。当然,关于劳动安全的内容还有很多,如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救济?救济途径在哪里?等等。遇到问题时,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