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怎么办理,在实践中收养了被收养人之后想要办理收养证应该向哪个部分申请办理?办理收养证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收养证的办理有没有特殊的规定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办理收养的程序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收养证的流程
(1)
申请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
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 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收养证的办理的程序问题,更多关于收养证的问题,如收养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何办理办理收养工作,收养机构的办理程序等等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具体问题,为您做最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