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母公司对子公司是由一定控制权的,但子公司却是以一个法人的形式存在。根据相关的实践经验来看,不少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都会进行吸收合同。当然这肯定是需要一定流程的,那么母子公司吸收合并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您介绍。
母子公司吸收合并流程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 合并形式;
(3) 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 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 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 签约日期、地点;
(7) 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 注释:
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 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述“步骤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2、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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