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是公司是否成立的前置程序,此时,设立人应当及时书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那么,这个公司设立申请书具体内容该如何写呢?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名称:预核 字[] 第 号 联系电话:略
住 所:北京昌平沙河镇松兰堡
邮政编码:102206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 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机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铲土运输机械、道路机械、建筑机械、工业车辆等工程机械系列产品及零部件
营业期限长期√ / 年
申请副本数量 1 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年”。
相信大家阅读过上文后,对如何书写此类文书一定有了自己的认识,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